|

自贸港政策

海南省交通运输厅:关于发布“零关税”进口游艇2025年度平均营运收入基准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08 19:55:25     文章来源:海南省交通运输厅

依据《海南自由贸易港“零关税”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琼府〔2025〕9号)相关规定,经规范统计测算、多方征求意见及专题会议审议,拟定2025年度“零关税”进口动力艇平均营运收入基准(折合人民币)如下:

(一)造浪艇:单艇3.6万元/营运年度。

(二)帆船:单艇4.8万元/营运年度。

(三)游艇:

1.长度≤40 英尺:单艇3.6万元/营运年度。

2.40 英尺<长度≤60 英尺:单艇5.1万元/营运年度。

3.60 英尺<长度≤80 英尺:单艇5.7万元/营运年度。

4.长度>80 英尺:单艇10.8万元/营运年度。

海南省交通运输厅

2025年12月5日

联系我们

海南国际游艇交易中心:
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路9号三亚国际游艇中心三号馆三楼3-3-5

三亚国际游艇中心:
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路9号

电话:+86 898 88222388

邮箱:postmaster@hnmtes.com

海南国际游艇交易有限公司-海南国际游艇交易网 © 版权所有
琼ICP备2021000266号-1